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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生家庭可享何种奖励补助
时间:2023-12-08 来源:西江都市报 作者: 编辑:陈虹熹

网友提问:办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方面条件也合格,我想了解一下,办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没有关于独生子女补贴的相关政策?请详细介绍。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12月4日,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经电话联系咨询群众,该群众自述其为农村户口,2007年生育了1名男孩,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均未满55岁。如达到以下年龄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或者广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一、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从2011年开始,将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简称“半边户”)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奖励扶助制度。

二、享受广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条件〔广西扩面奖励扶助(55~59周岁)〕:符合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未满60周岁,年满55~59周岁的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可以申领广西扩面奖励扶助。年满60周岁后,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