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APP梧州零距离
梧州零距离网 > 聚焦梧州 > 正文
今年“桂惠贷”政策有调整
进一步优化产品体系及做好要素保障
时间:2024-03-01 来源:梧州日报 作者:记者 冼振宇 通讯员 唐浩鹏 罗嘉 编辑:陈虹熹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冼振宇 通讯员 唐浩鹏 罗嘉) 2月28日,记者从市金融办获悉,为继续发挥“桂惠贷”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作用,自治区在今年年初下发2024年度“桂惠贷”政策调整通知,进一步优化产品体系及做好要素保障。

在调整贴息分担模式方面,本次调整了原有的自治区、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贴息资金模式,改为明确单项产品基础贴息比例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0.5至2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市县财政压力。

在产品方面,今年“桂惠贷”产品已进行优化整合,共设两类11个产品,具体为普惠性产品3个(即“经营贷”“首次贷”“信用贷”)和名单制产品8个(即“技改贷”“科创贷”“三农贷”“贸易贷”“通道贷”“招商贷”“特色产业贷”“专项资金产品”)。此外,原“文旅贷”“体育贷”名单企业纳入“文体旅康养贷”支持范围,将“个体工商户贷”纳入“经营贷”项下统一管理,“拥军贷”“青穗贷”纳入“创业担保贷”项下统一管理,原“三企入桂贷”名单企业纳入“招商贷”支持范围。

在调整部分产品贴息要素方面,本次相应下调系列产品贴息比例。其中,“科创贷”“建设贷”历年累计贴息限额分别从200万元、3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450万元,“重大产业项目贷”“招商贷”贴息年限从2年调整为1年,2022年、2023年投放的贷款按原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今年继续实施贴息限额管理。一般产品单户经营主体历年累计贴息限额为相关产品年度贴息上限2倍,“经营贷”“个体工商户贷”“科创贷”“建设贷”“设施农业贷”单户经营主体历年累计贴息限额为相关产品年度贴息上限3倍。

此外,申请“桂惠贷”产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须在梧州市内注册或经营。需注意的是,房地产业企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房地产业)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等不在“桂惠贷”政策适用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