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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态环境筑起法治屏障
我市法院打造司法保障绿色生态特色专业法庭
时间:2024-05-08 来源:梧州日报 作者: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桂西 梁泳锋 覃显芸 编辑:陈虹熹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桂西 梁泳锋 覃显芸)岑溪市大隆镇位于云开山脉北麓东段的丘陵山区,境内山丘连绵起伏,生态资源丰富。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环境资源保护专题普法活动在大隆镇石脚村开展。

云开山脉为粤桂两省(区)界山,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粤西、桂东地区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然而,滥伐林木的行为还时有发生。此前,大隆镇西宁社区居民刘某某想通过砍伐树木出售来增加收入,于是雇人一起砍伐其母亲名下山场的林木,被法院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段时间,村民们对这个案件的讨论热度居高不下,大家对砍自家树却惹上官司的事情既有疑惑又有怨言。于是,岑溪市人民法院大隆人民法庭庭长卢新燕“趁热打铁”,在判后回访的同时,深入辖区各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现场为村民答疑解惑。“办理采伐许可证后,还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方式去采伐……”活动中,大隆法庭干警就生态环境领域当中的重点问题,向群众普及环境资源保护、预防违法犯罪等知识。“法庭经常到村里开展普法活动,能覆盖到大部分村民,大家参加活动后,懂得了要如何保护云开山的生态环境。”石脚村村干部谢小梅说。

这是大隆法庭打造协同共治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格局的举措之一。近年来,大隆法庭围绕粤桂两省(区)6市法检单位共建的云开山脉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组建“党员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打造司法保障绿色生态的特色专业法庭,在发挥审判职能之外,重点抓好案前、案后两个节点的工作,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将司法服务嵌入辖区综合治理体系,延伸至乡村振兴第一线,有效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