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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过期药品如何处置?
相关部门:可送到指定药店集中回收也可当有害垃圾丢弃
时间:2025-04-25 来源:梧州日报 作者:记者 朱元冬 编辑:陈虹熹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朱元冬)近年来,很多市民会自行到药店购买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部分药品长时间闲置就过期了。近日,有市民提出,过期药品含有生物、化学制剂,如果与日常的生活垃圾一起丢弃,自然降解有可能会影响环境,因此想了解市内是否有专门回收过期废弃药品的部门或者回收点。若不能回收,这些过期废弃药品应该如何处理?对于市民提出的疑问,连日来,记者到市区部分药店进行了走访,同时也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在长洲区吉塘路6号的高济百姓大药房金城药房,放置有一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 记者 朱元冬 摄

记者来到万秀区蝶山一路与上三云路交界附近的广西国大嘉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雪轩堂药店询问,店员称“此前本药店曾经有过过期废弃药品回收业务,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了。”在长洲区吉塘路6号的高济百姓大药房金城药房,记者看到地面上放置了一个顶部有方形孔洞的铁皮箱,箱体正面用蓝色作为底色,上面的白色字体写着“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字样,“回收箱”两侧写着“关爱健康 服务群众”,箱体下方落款为“长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店员介绍说:“什么药品都可以,但只是回收,不作替换,后期会有专门的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方便市民处理家庭过期废弃药品,除了长洲区吉塘路6号的高济百姓大药房金城药房,还有位于万秀区阜民路20号的广西梧州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隆辉药房、龙圩区龙圩镇凤岭街23—3号新天地购物中心地层的广西梧州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龙泰药房。此外,市区的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新兴二路分店、大东分店、香城分店、京梧分店及龙圩区龙华分店也都可以进行过期废弃药品集中回收。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回收时,药店会对家庭过期药品进行回收登记,登记表包含回收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和回收时间等,确认无误后由顾客和接收人签字确认。

对于家里距离指定药店较远等原因导致不方便去药店进行过期废弃药品集中回收的情形,也有就近处理的办法。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过期废弃药品可当作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一类,按要求丢进收纳有害垃圾的垃圾桶。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发布的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相关内容,药品属于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具体指废药品及其内包装物、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等。投放时,弃置药品及药具应尽量保持原包装,连同内包装一并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不接触或未沾染药品的纸盒等外包装可归属可回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