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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一路公交车站(河东往西方向)附近的住宅楼集体“发福”了。继8996号住宅楼二楼住户在外立面违章加建阳台后,三楼住户也开始在其基础上搭建阳台,邻近137140号的住宅楼不甘示弱,纷纷效仿在外立面搭棚、种草、装超大防盗网。屋檐变成了承重主体,公共空间变成了私家花园,眼看违建之风越演越烈,梧州有关职能部门缘何“按兵不动”?[详细点击]

近年来,梧州的违建现象日益普遍,似乎到了难以遏制的地步,并已成为阻碍城市文明发展进程的绊脚石,“整违”迫在眉睫。

 
     三楼已违建,四楼还远吗
     新兴一路住宅楼的违建情况只是梧州市区内违建状况的冰山一角,却折射出违建业主的共同心理,“既然谁都可以违建,我也可以”。只要有一处违建没被管住,“羊群效应”随即覆盖整个小区。
新兴一路住宅楼二、三层住户违章搭建
新兴一路住宅楼二层住户违章搭建
银山华庭顶层住户违章加建

     圈地为王,房子我说了算
     近年来,大量商品房在梧州兴起,价格也由前几年的两三千元直线上升到四五千元,不少购买者在“割肉买房”的同时,也在盘算着如何“补偿”自己,如多占一点地方,赚回一些银子。自此,从消防通道到天台,从公共绿地到外立面,能占为己有的公共地方,都被不少业主见缝插针圈占。
丰业新苑露台变厨房
凤凰台某住户圈占公共空间
蓝天港湾露台违建
 
       不少网友都对遍地开花的违建现象心存疑问:违建之风刹不住,究竟原因何在?
     事实上,梧州大部分违建现象长期处于“有娘在,没娘管”的状态。从物业管理公司到市政局、住建委等相关部门,个个都有把好关口的责任,但他们却纷纷选择“弃权”。

     物管:没有权管
     住宅小区出现违建现象,最快发现的是物业管理公司,最先处理问题的应该是物业管理公司。据了解,当业主违章搭建、加建,侵犯其他住户合法利益时,梧州一些物业管理公司通常只能采取停电、停水等方式,制止该业主的违规行为。
     然而,梧州市近半的物业公司都 “手太软”,很少会采取如此强硬的措施。有物管公司人员透露,没收违建业主的物业管理违约金,是处理违建的常规手段。不少物业公司声称,自己无权对违建住户停水停电,只有当业主提出拒交物业费时,物业公司才会立即对其进行停水、停电处理。
     在违建问题上,物业管理公司处于“难作为”的境地。而缺少了物管的第一道关口,违建显得毫无障碍和违规成本。正如上述新兴一路住宅楼的情况,部分住户之间甚至达成共识,“统一”违建。这种情况在梧州并不少见,以致集体违建的状况一旦形成,问题更加难以处理。

     部门:不归我管
     市内大大小小的违建问题在物业管理公司处得不到解决,进而蜂拥至相关部门。大部分市民都会选择向市市政局或市住建委反映情况,但大多数情况下,市市政局会根据自治区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建议市民向市住建委反映情况;而市住建委则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答复市民,此等情况应由市市政局处理。
     不少市民表示,对部门之间看似各有各管,实则各有不管的做法感到无所适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住建委对物业小区内违反规划要求的违建行为有执法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市政局对物业小区内乱搭盖、占用公共部位等行为有执法权。事实上,相关部门针对违建现象执法有其法律依据,关键是解决如何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合作,协同监管的问题。
     市住建委则表示,房屋在建筑期间违反规划要求,对楼房进行违章加建、改建等情况,由他们处理。房屋一旦经市住建委验收交付后,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建行为则应由市市政局处理。
     两个部门都同时提到一点:目前梧州违建现象普遍,已经处理不过来。“这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流程。”市市政局物管科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说。

     法院:建议和解
     当有关部门不能维护市民权益,最后的维权途径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此类民事诉讼,法院首先给予的意见是先协商,尽量庭外和解。
     本网曾经报道的凤凰台的丁小姐公摊面积被侵占一案就属此例。法院当时以相关部门未介入为由,建议丁小姐先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法协商解决时再进行诉讼。
     如今,有关部门未能给丁小姐解决问题,丁小姐只能考虑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
     大部分维权市民都表示,打官司是一个繁琐且耗时、耗财的过程,若不是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都不会选择这种方法。
 
 

     前段时间,媒体公布了自治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对我市提出的33条意见,其中就包括公共场所被占用等关于城市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违建问题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老顽疾”。违建现象普遍,不仅反映着梧州人的文明素质,还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管理力度。
     有网友指出,违建难管,难在想违建的业主太多,市民的文明意识有待提高;违建不难管,只有不想管,如果三道关卡都能发挥作用,逐级钳制,违建也会举步维艰。

     恒祥、灏景“整违”有方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市住建委会法规科收到200多起违建投诉,能完满解决的不多。事实上,全市的问题靠一个科室来解决并不现实。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把好第一道关,在违建还处于萌芽时期,就将它扼杀。
     恒祥的李小姐在装修时不小心违章了,马上就被小区物业停电、停水,直到其清理好违建的地方,水电才能恢复。灏景物业管理对待违建也不手软,一经发现,立即停水、停电,迫使业主停止施工。
     市住建委法规科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违反规章的装修行为进行停水、停电处理。
     不少市民都表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小区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服务主体,必须承担起维护业主利益的责任。个别住户的违建行为,侵犯了大部分住户的利益,物业管理公司如果不能为住户维权,住户就有权不缴纳物业管理费。

     “整违”考验部门协同力
     有网友认为,大部分的违建行为,既涉及违建加建、改建,又有占用公用部位的情况,要根治违建,职能部门必须改变思维,不能认为“这事别人可以管”,必须联合执法,还梧州文明城市面貌,共同处理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住建委对物业小区内违反规划要求的违建行为有执法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市政局对物业小区内乱搭盖、占用公共部位等行为有执法权。关键是解决如何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合作,协同解决的问题。事实上,相关部门针对违建现象执法有其法律依据。
     对此,相关部门也提出了把好验收关和监管关的看法。
     市住建委表示,违反规划建设的房屋无法通过该局验收,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他们在建筑期间把好质量关。对于验收后,违章搭建的现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把好第一道关,在违建之初就应该予以制止。对于物业公司无法处理的,其主管部门市市政局可及时受理。
     有业内人士指出,装修期间出现的违建现象,市市政局可以扣押房产证等方式勒令其整改;审批后出现的违建现象,市市政局可以通过注销产权证等方式勒对业主进行处理,如业主不肯整改,市政局下属的城监支队可依法行使强拆职能。

     营造“整违”舆论氛围
     整治违建现象应从源头上给予违建者舆论压力。有网友认为,应加大对违建现象的举报力度,市民要支持物业管理,支持相关部门“整违”行动,为“整违”提供良好的舆论背景。
     文明意识不高是造成违建疯狂的首因,维权意识不高则造成了违建无人理。对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后仍无法解决的违建行为,市民应维权到底,走诉讼途径。有网友表示,诉讼过程的麻烦是一时的,但被违建侵占的利益是长期的,如果人人都坚定维权的信念,违建不会有生存空间。
 
 

     违建也疯狂。如何有效“整违”,给城市管理者提出不少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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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梧州零距离
本期记者:黄祎婧
本期编辑:刘远菁、周文懿
美编技术:王玉霞、莫建有
时间: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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