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极大促进了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问题也日益凸显,村级集体所有的山场、林场承包绝大多数仍采取“长期租赁、一次性交付租金”的方式发包盈利,导致村级集体资源资产的流失严重。
2006年7月22日,蒙山县西河镇古排村村委会与李某胜签订了《林地承包协议书》,约定村委会将村集体的皮冲林场林地约2000亩发包给李某胜用于发展林业生产,承包期共30年,承包金较低。近1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建设项目与日俱增,林地需求逐年增加,由于林地资源其数量存在有限性以及经济供给方面的稀缺性,林地租赁或承包价格大幅上涨,该县目前租金价格普遍约为每亩每年40元。受制于当时村民法治观念淡薄和缺乏相应的政策指导,签订的协议并没有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客观因素。目前,双方林地承包履行期限还有10年多,如继续按原定承包金履行协议,将导致双方利益严重失衡,明显有失公平。
为维护古排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古排村委会多次与李某胜协商要求增加承包金额,但均未得到李某胜的同意。2024年2月,古排村委会向蒙山县人民法院起诉。在该村驻村第一书记、驻村法律顾问覃自德等人的法律指导和帮助下,最终,古排村委会与李某胜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林地的承包金有所提高。这给古排村增加了不少收入,为古排村的发展奠定更好的基础。
据悉,2024年以来,蒙山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57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27次,参与矛盾纠纷排查17次,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9次。在办理案件中,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15件,参与信访矛盾化解4件,协助村(社区)委员会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文书等31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乡村延伸,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王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