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会
近期,房地产领域迎来多项利好政策。从贷款买房角度看,低首付对于那些手头资金不足以承担首付款的购房者来说,的确有助于其加快实现安居梦。
然而,个别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趁机在首付款上做起了文章,推出更具诱惑力的“零首付”购房,即不用交首付款,借款人在按时还月供的情况下有望获得一套住房。面对此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首付资金不足的购房者难免心动。
拨开“零首付”的迷雾,才能看清楚其真正的套路。简言之,“零首付”通常是由房企、中介机构先行垫资以虚高的房价协助购房人购得房产。为了让购房者尽快偿还垫资,中介机构通过新注册或受让企业等方式,伪造虚假交易、经营流水等材料,“帮助”购房者向银行申请经营贷和信用贷,然后再用贷到的资金偿还前期垫资。
“零首付”看似让购房者走了先上车后买票的捷径,实则隐藏着诸多风险,稍有不慎将令借款人深陷债务陷阱。其一,滋生大量额外成本。比如,在买房过程中用虚增房价的形式买房,不但加大了银行贷款额度,而且还需支付高额利息、手续费等,这样算下来,综合支出并非中介机构所声称的那样划算;其二,利用伪造材料套取的经营贷违规违法。银行对经营贷用途有着明确的规定,特别是要求不得违规用于买房等,违规使用将面临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风险。借款人资金链一旦断裂,势必会诱发连锁反应,损害其自身利益。
“零首付”购房假借政策东风再次卷土重来,这说明在监管政策和贷款投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须尽快完善监管政策,严把贷款投放审核关,防范金融市场信贷风险。
面对“零首付”的诱惑,购房者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在申请贷款时,坚决拒绝用不合规手段筹集首付款。同时,要培养理性消费观念,结合自己的还款能力量力而行。购房者需全面了解贷款条件、合同条件、违约责任等要素,警惕条款陷阱,莫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
(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