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龙天传 通讯员 莫靖雯)日前,本报报道了一名小学生在江边游泳不慎溺水失踪的事件。8月30日,记者从梧州市石鼓派出所了解到,这类事件再次发生,一名9岁的小学生当天因私自结伴到桂江边游泳而溺水失踪。针对频发的溺水失踪事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加强对小孩的看管力度,防止悲剧发生。
此次溺水失踪的小学生小赵就读于梧州市富民小学二年级,8月30日下午14时左右,小赵和另外两名小伙伴在家中玩电脑游戏。期间,小赵提议外出游泳。随后,三名小学生结伴前往富民防洪泵站附近的桂江边。据其中一名小学生小何的笔录材料显示,待他们到达目的地后发现,已有三名与小赵相识的小学生在水中游泳,对方还邀请小赵加入。小赵游泳时,小何与另一名随行的小学生只是站在岸边观看。
据悉,小赵沿着岸边的阶梯进入到水中,并一直在该阶梯附近的水域嬉水。一段时间后,与小赵一起游泳的三名小学生表示要上岸回家,并动身离去。然而,意犹未尽的小赵仍坚持独自在水中多玩一会。随后,小赵开始沿着阶梯左边的石头步行,大约步行了5米后,再次进入水中游泳。此时,意外发生了:小赵刚游出去便沉入水中。发现情况不对的小何,立刻与另一名小伙伴找来一根竹子,想伸过去让小赵抓住。可是,竹子的长度不够,两人只能在岸边慌张地寻找合适的救援物品。
小赵溺水的情况,恰好被一名正在岸边洗衣服的市民看到。该市民大声向四周呼救:“有人溺水了,快来帮忙!”一名附近的渔民听见呼救声后划船赶来,并跳入水中施救。然而,渔民经过几番搜寻,却始终未能发现溺水的小赵。事发后,小赵的父母和梧州市石鼓派出所的民警也相继赶到现场。无奈的是,事发水域水流较急,且江面宽阔,民警经过多番搜寻依然无果。
参与救援的民警告诉记者,本月29日至30日期间,梧州市石鼓派出所已接到多起与溺水相关的求助信息。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眼下,梧州市仍处于汛期,江河水位上涨较大,且水情较为复杂。有游泳意愿的市民最好到有救生设施的游泳池中游泳,小孩一定要在大人的陪同下才能进行游泳活动,严禁小孩私自结伴到河边游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