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赵洋)近期,岑溪市园林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两起毁绿事件,维护了岑溪市的绿化成果和文明形象。
近日,岑溪市区十里长街的个体经营者高某认为店门前的路树树枝遮挡招牌,擅自用刀将店前的四株小叶榕拦腰削皮,用刀砍伤其中一棵树的树根。经岑溪市园林管理处园林监察中队查实,高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压力之下,高某主动自首,园林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了处罚。
7月下旬,岑溪市区北环大道大樟根附近发生一起毁坏绿化案件,五棵红花紫荆树被人擅自砍伐。经园林监察人员调查,岑溪市亿达汽贸公司在装修铺面时,在未向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安排人员擅自砍掉了五棵路树。目前,相关部门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处罚了毁绿的当事人,并责成其补植。
岑溪市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绿化树是公共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毁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