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梧州市两级法院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序号 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1 黄迎艳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被告黄迎艳、樊骞应偿付原告崔燕玲借款人民币56500元及利息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 樊骞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被告黄迎艳、樊骞应偿付原告崔燕玲借款人民币56500元及利息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3 温佳辉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佳辉赔偿庄伟芳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共167410.10元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4 林泽祥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 被告林泽祥、苏金洁应赔偿给原告黎宇谦168933.37元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5 苏金洁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 被告林泽祥、苏金洁应赔偿给原告黎宇谦168933.37元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6 程日辉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 被告程日辉偿还500000元,诉讼费15200元,共515200元给原告赵江永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7 李北良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 被告李北良应赔偿原告黄崇文、黄永文、黄琼芬88177元,受理费1917元。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8 徐冬梅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被告卢志强、徐冬梅偿还500000元给原告陈宝亮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9 卢志强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被告卢志强、徐冬梅应偿还500000元给原告陈宝亮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10 李钊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钊应偿付原告杨伟强1163528.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