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不法分子把60元的仿玉石乌龟涂上黄泥巴在街头当古董卖,年轻女子竟信以为真,用自己价值4630元的黄金项链与之交换。近日,四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万秀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2015年12月17日中午,20多岁的女子柳某来到梧州市公安局石鼓路派出所报案,称其刚才在工人医院门前被一名假借卖玉的男子诈骗,自己一条带有玉坠的黄金颈链被骗走。警方于2015年12月18日凌晨,在玉林市玉州区一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李某、刘某、郑某抓获,还在刘某的小车尾箱发现17个乌龟状石头,1个装有黄泥的塑料桶。经审讯,四人均供认了结伙于2015年12月17日12时许,在工人医院门前诈骗一名年轻女子一条带吊坠的金项链的犯罪事实。
据悉,吴某、李杰、郑某、刘某等四人,以前就结伙用假玉石在深圳、佛山等地做些行骗之事。2015年12月,因行迹败露,四人遂逃到广西实施诈骗。
2015年12月16日傍晚,四人从广东佛山出发,去往广西平南,途经梧州时,打算顺路在梧州“干一票”。当晚四人入住梧州市河西一家宾馆,进行了密谋行动:郑某负责假扮农民工,摆摊出卖用仿玉石乌龟伪造成的“古董”,吴某、李杰、刘某三人则做托,假扮路边的群众哄抬价格诱惑他人上当。其实,这些蓝绿色的仿玉石乌龟是郑某花60元钱在平南大街上购买的,为了逼真,他们还在该物件上涂粘了些黄泥巴。
2015年12月17日上午,三人来到工人医院门口。农民工扮相的郑某将仿玉石乌龟摆放在人行道上,向路人介绍自己是工地工人,帮人挖屋地时挖到这个玉石,趁老板不知道拿来出卖,要价4000元。
郑某的生意吸引了不少路人围观。11时30分,路过此处的柳某也被吸引,出于好奇心,她先是向郑某询问石龟的相关情况。看到石龟外观漂亮,柳某表现出了兴趣并询问价钱。见此情景,吴某、李杰、刘某三人也出现在摊前扮演起托儿的角色。吴某用手电筒反复照此石龟,称这个东西的成色很好;李某则说他想要这块玉石,但身上没有现金,叫郑某不要将玉石卖给别人,他去借钱马上回来买;吴某则叫郑某不要将玉石卖给李某,他愿意出2200元购买,但身上也没有现金,叫郑某跟他回去拿钱。
看到几个人争相购买这个“古董”,柳某相信了这石龟是值钱的,动了心,让郑某与她一起到旁边的银行取钱。来到银行后,柳某想起银行卡在丈夫的身上,想让丈夫送卡过来。郑某见状,怕多生事端,便说来的人太多,会抢了自己的石龟。一番交涉之后,两人决定用柳某身上的黄金项链以作交换。郑某接过项链后,见是一条长约30厘米、镶有金边,且有一玉佛的玉石吊坠的黄金项链,柳某说这链值几千元。随后,郑某把那价值60元的“古董”给了柳某,揣着黄金项链快步离开。交易完成后,郑某汇合其他同伙返回宾馆退房,开车往玉林方向逃走。
而当柳某拿着“古董”找到丈夫,并告之相关情况后,其丈夫第一反应是妻子被骗了。因已经找不到郑某等人的踪迹,柳某随后向警方报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郑某、吴某、刘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
(王世楠 杨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