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朱元冬 通讯员 骆玉婷 曾路迪)如今,人们的消费维权意识提高了,别以为上了年纪的人就容易被忽悠,只要稍留个心眼,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不会轻易被损害。日前,何老伯向万秀工商所投诉,称自己的空气能热水器出现问题需要保修,结果被家电维修中心忽悠。幸好何老伯当时留了个心眼,保留有力证据。
细心抄下压缩泵编号
原来,何老伯家中的空气能热水器已使用较长一段时间,近日出现问题无法正常使用。何老伯联系了一家电维修中心人员上门修理。维修人员上门检测后认为故障原因出现在压缩机,提出要把压缩机拆下拿回店里维修。
次日,维修人员电话通知何老伯,表示需要更换压缩泵。何老伯在电话中表示,马上前往维修点与维修人员商议维修价格。然而到达维修点后,何老伯并没有见到维修人员,而是看到自家的压缩机已经被打开了面板,便将压缩泵的编号抄下,随后离开。
不久,家电维修中心通知何老伯,空气能热水器已经维修好了,新更换的零件费和维修费共计450元。交钱后,何老伯想起还未验货,细心的他在检查时发现压缩泵的编号并未变更,而且压缩泵上没有新的焊接点。由此,何老伯认为维修中心根本没有为其更换新的压缩泵。何老伯当即与商家协商要求退还已交的新压缩泵的费用共计225元。然而家电维修中心不承认没有更换新零件的事实。在要求遭到拒绝后,何老伯投诉到万秀工商所。
编号成维权有力证据
4月5日,记者从万秀工商所了解到,工商部门在接到何老伯投诉后,当即约请家电维修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前来调解。起初,家电维修中心并不承认相关事实,但是何老伯提供的当初抄下来的那个旧压缩泵编号,成了商家有没有更换零件的有力证据。
工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偷换加工、修理的商品或者商品的原材料、零配件,不得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配件,不得虚列加工、修理项目或者虚报更换的零配件,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规定进行调解。最终,家电维修中心将多收取的费用退还给了何老伯,并认真把他的空气能热水器维修好。
消费维权注意几个方面
对于此类消费纠纷,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要享受有保障的维修服务,首先应选择所购家电的售后服务网点,或找信誉好、技术过关、有正规门面的维修店。其次,维修前与维修公司沟通清楚,了解收费标准,以免维修后出现收费过高、乱收费等“宰客”现象。需更换零部件的,最好将更换下来的旧部件保留,以便双方在产生质量疑问时送有关部门检测,作为投诉的重要依据。最后,消费者还要懂得索要维修凭证,且要求维修凭证上写明维修故障、维修方法、各项维修费明细等内容。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可先与维修商协商,协商未果及时向属地有关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