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杨苑君 通讯员 陈亮)记者从市征兵办公室了解到,今年我市在落实国家对大学生入伍13条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还制定了发放鼓励金、报销路费、组织定向招录等政策,鼓励和发动高学历高素质青年参军入伍。
市征兵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高征集兵员质量,国家对大学生入伍实施13条优惠政策,包括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考研升学加分、专升本优惠、政法干警招录、免修军事技能、退役就业服务等。其中,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后,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可复学或入学。对退役后复学的大学生士兵,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该负责人介绍,我市在落实国家对大学生入伍13条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今年还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征集兵员质量的办法》,完善奖励政策。根据《办法》,我市对在本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其中本科生以上学历每人5000元、专科生每人3000元。同时,大学生返乡、返校并在本市参加报名应征、体检和政治考核,由应征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实时核算报销路费,给予体检期间生活补贴,原则上按乡镇初检、县(市、区)体检共两天计算,每人每天发放标准不低于100元。我市还在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对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录,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用于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