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明知是法院生效判决,仍然将资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拒不履行偿还义务。近日,长洲区检察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君批准逮捕。
2015年11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李某君及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增点食品公司对原告徐某富的1090万元的债权。当月该判决书已依法送达李某君。2016年1月,李某君得知租赁其名下房产的某超市将转来租金47万余元后,为逃避执行法院判决,遂与该超市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租金转汇至李某君的弟弟李某辉名下账户。得款后,李某君即将该47万元租金用作增点公司的日常经营所用。
2016年7月,李某君转移资产、拒不执行判决的犯罪行为被一审法院发现,遂决定对李某君进行司法拘留,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潘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