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制度,就是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8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45号),确定我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玉林、百色、河池、崇左10个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分级诊疗试点城市将从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组建医疗联合体、科学实施急慢分治、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配套政策等多方面入手,围绕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试点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尽快部署启动试点工作。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袁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