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吸食毒品不仅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还容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岑溪一男子因毒瘾发作而萌生抢劫念头,近日,岑溪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3月8日23时30分许,陈某因毒瘾发作,随身拿了一把黑色的弹簧小刀走到归义镇新圩社区东街一间奶茶店前。当看见店内只有一名女子时,陈某走到柜台前面,向被害人梁某表示要借100元。梁某当即表示自己没有钱,见状,陈某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指着胁迫梁某给钱,梁某被迫从包里拿出100元给陈某,陈某得钱后即逃离现场。其后,陈某用这100元钱购买毒品与他人一起吸食。
三天后,陈某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经询问,陈某主动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相威胁,当场抢走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罪名成立,依法应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幅度内量刑。被告人陈某在公安机关办理其吸食毒品案时,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抢劫犯罪行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抢劫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持凶器抢劫,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