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龙天传) 10月14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梧州市2016年社会保险费率调整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2016年梧州市社会保险费率调整的基本情况、相关措施及成效,并围绕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梧州市人社局将全市社会保险部分项目的单位缴费部分比例,在上年的基础上下调了2%,其中部分园区企业降幅更大。
据悉,2016年梧州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惠及全市近5000家用人单位,2016年1~9月已实际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约5600万元,预计全年减负超过7500万元,大大减轻企业经营的负担。
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梧州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部分仍为8%,合计费率为27%。
在失业保险方面,从2016年5月1日起,梧州市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交部分从1.5%降至0.5%,个人缴交部分为0.5%。另外,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该补贴可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今年未作调整,继续按此前缴费标准执行。
针对“降低单位缴费部分比例是否会对个人社保待遇产生影响”的疑问,梧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基本养老金待遇主要受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影响,和企业缴费比例无直接关系。同时,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也基本与缴费比例无关。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部署,今年梧州市继续上调了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确保退休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此外,有关部门目前所推出的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措施,经过上级部门的严密测算和认真研究,以及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实施,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承受范围之内,所以,进一步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后,基金的安全仍然是有保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