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今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明确了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推进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开展充电桩建设,并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自主分时租赁服务工作。对此,梧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开展了相关指导工作。
据了解,目前梧州市共有充电站3座、交流充电桩73个、直流充电桩12个,多用于出租车和公交车的日常充电,民用汽车充电桩和其他行业的充电桩所占比例较少。经过前期的洽谈、协调、选址等工作,今年梧州市将在机关单位推广建设充电站11座、直流快速充电终端18个、交流充电终端132个,选址覆盖县(市、区)。目前,施工单位正在推进充电桩建设。
(刘岩 钟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