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傍晚,渔民在禁渔期前撒下最后一网。西江都市报记者 蒙敏莹 摄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蒙敏莹 通讯员 唐英隆) 2月28日,记者从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获悉,从2017年起,珠江禁渔期由原来的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调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期四个月,在此期间,全市1100多艘渔船靠岸封网。
据了解,根据农业部发布的《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梧州市的禁渔时间调整为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时间从原来的2个月增加到4个月。同时,禁渔范围也有所扩大,禁渔区域在原来西江、浔江和桂江的基础上,今年起增加了濛江和北流河。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在养护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珠江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新规的实施,将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
据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方面介绍,根据《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的相关要求,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若有非法捕捞作业的现象的,执法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违反者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违反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