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柳双 通讯员 严敏)3月27日,市安委办发布安全警示,要求各级各部门抓好广西“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月30日至4月4日是广西“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假期,期间群众出行、祭祖和旅游活动频繁,是道路和水上交通、山林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多发期。安全警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大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同时,清明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和取缔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