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龙天传 通讯员 田广伟) 一名“瘾君子”入室盗得现金后,还顺手扛走了屋主家的液化气瓶。近日,岑溪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翁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瘾君子”翁某在2014年时,曾因盗窃罪被岑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出狱后,他仍不思悔改,为筹资购买毒品吸食,经常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2016年11月7日下午,翁某潜入岑溪市区某居民楼,趁着楼内居民杨某外出倒垃圾未锁门之际,潜入其家中,将杨某放在房内抽屉的1700元现金盗走。现金到手后,翁某“意犹未尽”,竟在临走前还搬走了厨房里的液化气瓶,随即卖给了路边收废旧物品的人员。
倒完垃圾回家的杨某发现屋中被盗,当即报警。公安机关在接警后,通过调取犯罪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成功锁定了扛着液化气瓶走出居民楼的翁某。后来,民警在翁某家中将其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剩余的438元赃款。
在归案后,翁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通过其家属退赔了杨某1312元。
岑溪法院审理后认为,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翁某在此之前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从重处罚。翁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