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祝琳 通讯员 李思颍)据市发改委农经科通报,自治区日前下达我市2017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4827.2万元,该笔资金将用于2016和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住房建设。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为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工作要求,各地要尽量以自然村落为单元整体迁出,重点搬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扶贫成本极高的贫困群众。“十三五”时期,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需进行住房、生产生活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约11亿元,其中住房建设投资约6.5亿元,占总投资额的55%以上。今年,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为9704人,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为7763.2万元。
为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与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移民、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此次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中央补助资金,用于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住房建设,并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人均补助标准为8000元。我市2016年度计划搬迁6337人,按补助标准已分两批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共3548.7万元,本次补充下达缺口部分投资计划。同时,根据自治区脱贫攻坚滚动脱贫计划,今年蒙山县要实现脱贫摘帽,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将足额优先安排蒙山县建设计划。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中央资金下达后,我市相关部门将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农户自筹资金等衔接,确保资金及时安排到位,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人均住房面积建设住房,严禁超标准建设。同时,统筹做好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制定和完善移民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就业创业扶持等政策,确保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