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奚振海 实习生 温玉佳)7月14日,记者从区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划归地方管理移交工作会议上获悉,自治区食药监局直属的7个区域性食药检所,将下放所在市管理,此前未设立检验所的南宁等7个市,则要在2018年前建立市级食药检所和实验室。
近年来,我区共投入6亿多资金,用于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其中,2.2亿元用于改建(扩建)7家区域食品药品检验所,2.48亿元用于恢复新建7个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所,提升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装备水平。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和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9亿元,有序推进27个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能力项目。全区检验检测能力明显提升,目前通过计量认证(CMA)11家,通过实验室认可(CNAS)4家,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11家。
2013-2016年,全区完成食品安全监测抽检36.46万批次,监测抽检占比从2013年的12.1%提高到2016年的46.1%,抽检监测样本总量连续3年超39万个/年,年度样本量达7.4个/千人,排名全国前列。
会议指出,对区域所实行属地管理,有利于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是对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的整合,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足够的能力支撑。我区现有的7个区域所划转地方后,还将在南宁、防城港、钦州、贵港、贺州、来宾、崇左等7个市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应急实验室。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将在2018年之前完成。届时,我区将形成自治区、市、县“三二一”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即自治区级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为重点,市级以食品、药品为重点,县级以食品为主。
会议强调,在这一工作移交过程中,要搞好人员编制划转,加强经费资产划转,落实人员待遇。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