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万立平)在大街上,市民骑助力车、电动车等两轮车搭载小孩的现象随处可见,小孩或站在车踏板上,或坐在两个大人之间。而这种两轮车搭载小孩的方式既存在安全隐患,也违反了相关法规。针对市民骑助力车、电动车搭载儿童的情况,近日记者在梧州市区各主要路段进行了走访。

在市政广场十字路口红绿灯处,三人同乘一辆电动车,孩子夹坐在两个大人之间。 万立平 摄
孩子站在两轮车踏板上
7月18日,在新兴二路大塘市场路段,记者看到一名驾驶电动车的男子胸前背着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该名男子骑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当他开车经过政府广场公交车站台时,一辆公交车刚好启动,他赶紧急转避开,并用一只手扶住孩子。由于该名男子单手控制车头不稳,差点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在西环路宝石城附近路段,半个小时内,记者看到有十多名市民开着助力车或电动车搭载小孩,小孩或站在车的踏板上,或被用背带绑在大人的胸前,或坐在车后座。其中,一名男子骑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车上搭载着一名男童和一名女子,男童并没有攀扶前面的男子,后面的女子也没有扶着男童。
据记者了解,市民骑电动车搭载孩子时,往往会让孩子站在车的踏板上,原因几乎是“为了方便照看”。居住在西环路的蒙女士告诉记者,接送儿子时,她都是让儿子站在电动车的踏板上,以便照看。
“现在很多市民用助力车或电动车搭载小孩都没有使用安全坐椅。大人要么让孩子站在车的踏板上,要么背着孩子。如果一个急刹车,孩子可能会受伤。”在梅西广场购物的市民宋女士说。
建议在后座安装安全坐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两轮摩托车只允许在后座位置搭载一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自行车、电动车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坐椅。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处50元罚款。
据记者了解,目前家长骑两轮车接送孩子时多数会选择让孩子站在车的踏板上。对此,梧州市教育界人士建议,家长驾驶助力车、电动车等两轮车搭载儿童时,千万不能让孩子站在或坐在车踏板上,最好在车的后座安装安全坐椅。此外,家长驾驶两轮车搭载小孩时,最好低速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