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从总体情况看,我市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措施实在、成效明显,初步形成多层次的民办办学格局。
据了解,我市各级政府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工作思路,扎实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制定扶持和奖励民办教育发展的具体措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样可以享受生均公用经费和“两免一补”政策。同时,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体化管理,在教师培训、督导考核、表彰奖励、学生待遇等方面,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此外,各级政府出台落实一系列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力推动全市民办教育发展,初步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多层次民办办学格局。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民办学校463所。其中,民办幼儿园452所,在园幼儿65089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9所,在校生4279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所,在校生1378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所,在校生4863人。(唐坚 文继 洁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