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我市2017年“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服务活动日前圆满结束,其间共有165名青年志愿者到基层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提供志愿服务。
“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由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共同组织开展,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今年暑假期间,34名大学生志愿者分别到我市5个县级司法局和20个基层司法所开展志愿服务,参与清洁城镇乡村、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志愿者们在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得到锻炼,也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充实了力量。
据了解,自2013年“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开展以来,我市青年志愿者累计开展人民调解1351次、法律援助562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1484次、法律宣传975次,受益群众达38480多人次。
(杨苑君 黄捷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