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研究生学历的黄某,原是梧州市区某医院的医生。2009年起,黄某伙同国某、钟某某等五人,制作、传播法轮功宣传品,宣扬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其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万秀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轮功使我误入歧途,是你们用爱心拯救了我,现在我终于清醒了。”日前,在柳州市郊某监狱里,黄某在梧州市帮教团座谈会上,面对帮教人员和亲人们,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医生沉迷“法轮功” 2015年3月初的一天,黄某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他的一名病人,遂上前询问其身体状况。这名病人两眼放光又略带神秘地告诉黄某,自己在练“法轮功”,临走时还送给黄某一本《转法轮》。 黄某虽然是医生,但由于工作压力大、强度高,加上作息不规律,身体状况较差。他觉得,“法轮功”应该和其他气功一样有强身健体的功效,便找出当时那名病人送给自己的“书籍”开始习练“法轮功”。 为了提高自己的“修业”层次,黄某花大量时间研读“法轮功”,平时也只跟“功友”交流,渐渐地把自己的工作耽误了,也丧失了辨明是非的思维。黄某由于不安心工作,在医治病人上出现多次差错,被单位领导责令待岗整改。 当年5月,自认为怀才不遇的黄某跳槽到钦州市区的某医院,并成了当地“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 四处滋事触犯法律 钟某某、国某与黄某同在梧州市区某医院工作。最初,她们经由黄某介绍开始练“法轮功”。不久,钟某某把自己的姐姐也拉来一起练“法轮功”。他们整天沉迷“法轮功”,并多次到外地串联滋事。 2015年7月至9月期间,黄某通过互联网下载并打印“法轮功”书籍内页,邮寄给钟某某,然后由其找人装订成册后分发给他人。除此之外,黄某还通过互联网下载“讲法视频”刻录成光盘邮寄给钟某某,由钟某某分发给他人。国某还使用打印机在1元人民币上打印“法轮功”标语,通过在市场中使用进行散发。 2015年9月30日,公安机关在梧州南站抓获黄某,并从其身上扣押了多份“法轮功”宣传资料。 万秀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法轮功”为国家取缔并打击的邪教组织,被告人黄某、国某、钟某某姐妹等五人制作、传播法轮功宣传品,宣扬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其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国某、钟某某等五人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获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真情帮教服刑人员 近日,梧州市委政法委、市防范处理邪教办、万秀区委政法委、平安义工等组成的回访、帮教团到达柳州一监狱,开展帮教活动。在监区亲情会见室,看着家乡帮教团拍摄的视频,黄某泣不成声。 该监狱教育改造科有关负责人介绍,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教育与心理疏导。经过一个多月的思想攻坚,黄某终于口服心服,表示与邪教“法轮功”彻底决裂。 “好好改造,我们都希望你早日回归社会。你在医术、电脑方面有专长,我们会协调、帮助你回归社会后创业、就业。”梧州市防范处理邪教办负责人鼓励黄某说。 在南宁市广西某监狱的帮教现场,帮教团给梧州籍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服刑的钟某某姐妹赠送法律书籍和生活用品。 (李继远 方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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