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杨苑君 通讯员 谭月明 高山岚)今年以来,岑溪市各级调委会实施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二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部门职能,提高调处效率,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据了解,“三二一”工作机制是指遇到矛盾纠纷先到村级处理,经过镇级二次调解仍不成功,镇级调委会在最后一次调解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矛盾纠纷卷宗和汇报材料递交市直相关部门,由分管市领导挂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这种人民调解新模式,为村民提供了一站式解决调解矛盾纠纷的服务,既便民惠民,又节约司法成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岑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因岑溪市岑城镇龙登村陈某林山塘崩塌造成下游陈某彩的鱼塘被冲毁的损害赔偿纠纷进行镇级调解。该事件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镇调委已作多次调解,但因分歧较大,无法达成统一意见。三个工作日后,村调委会将该事件的调解案卷和汇报材料报镇调委会,镇调委会接收材料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岑城镇调委会进行调解。在岑城镇政府、司法、林业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最终成功化解矛盾。 今年6月实施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二一”工作机制以来,截至11月,岑溪市各级调委会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23件,调处成功619件,调解成功率99.3%以上,有效实现“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