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曾燕 通讯员 韦红 陆宏敏)近日,市工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个体工商户欧×在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梧州市某市场周边烟行购进170条双喜(软)卷烟,摆放在其店内对外销售。对于上述行为,市工商局认定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规定,对欧×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处以4000元罚款的处罚。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深入开展卷烟市场专项整顿行动,重点查看烟草经营户的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销货台账等是否齐全,督促经营者亮照经营;认真检查其是否存在经营假烟、非烟草专营渠道进货等情形,严厉查处无照无证经营卷烟、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等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此外,市工商部门还与市烟草部门建立烟草专卖监管联合“双随机”抽查,建立监管执法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 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卷烟经营户1885户次,发出行政指导意见书25份,立案查处烟草案件204件,罚款28万多元,没收违法所得近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