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李玉莹)12月18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类食品114批次样品中,不合格14批次,其中,本市有3家单位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不合格。
此次,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类食品样品共114批次,所有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不合格14批次。除了1批次为卷粉以外,其余的均是鲜湿米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旦抽检发现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其中,岑溪市马路昌辉米粉加工厂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1,规格5k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蒙山县鸿富食品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6,规格5k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00000CFU/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80000CFU/g)高出12.75倍;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此外,蒙山县丘氏荣恒食品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6,规格5公斤),菌落总数检出值140000 CFU/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80000CFU/g)高出0.75倍;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0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MPN/g。蒙山县这两家厂商的抽检样品同样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大肠菌群是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如果食品被检出一定比例的大肠菌群,就是提示该食品中被致病菌例如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等污染的可能性较大。虽然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样品未检出致病菌,但反映了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而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是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上述样品的检验机构均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据悉,目前,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进行依法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