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藤县9名村民分工合作,合伙在一间民房内开设赌场,最终皆落法网。近日,藤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涉案人数多达9人的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
藤县检察院指控,今年6月至7月,被告人吴某芳等9人合伙在藤县藤州镇开设赌场。赌场为赌客提供扑克牌、台、凳子等赌具,并安排人员在赌场看风。被告人吴某芳等人轮流在上述地点利用扑克牌进行聚众赌博,并抽头渔利。其中,吴某芳负责管理赌场的账单、结算收支、支付工资给赌场工作人员等工作;黄某贤负责在赌场发牌等工作;江某强负责派发“利是”给赌客等工作;孙某兰(女)负责介绍赌客到赌场参赌等工作;朱某华、邓某球、邓某胜、李某强等人负责在赌场参赌、拉动其他赌客参赌等工作。另外,吴某芳等人雇请了文某超在赌场负责发牌、抽头渔利等工作。7月6日22时许,公安民警对位于藤州镇一居民屋的聚赌窝点进行查处,当场抓获了赌场“股东”吴某芳等人及参赌人员66人,缴获赌具纸质扑克牌52张以及赌资人民币24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芳、黄某贤、江某强、孙某兰、朱某华、邓某球、邓某胜、李某强、文某超等人以营利为目的,结伙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进行赌博,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案件复杂,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张焕杰 祝裕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