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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报销申请截止日期临近
参保职工需抓紧时间报送材料
2017-12-22 15:25    西江都市报   记者 谢韵 通讯员 吴柳琴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吴柳琴)2017年度梧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报销工作将于12月25日截止,参保职工要是还没有报送资料的,就要抓紧时间了。12月26日起,2018年度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报销工作也将开始。这是记者日前从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的消息。

据了解,梧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以下简称“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是指经医保医疗专家委员会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费用列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的20种特殊慢性病。病种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的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肝硬化合并腹水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各种恶性肿瘤,以及器官和组织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等20种病种。

梧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申请了2017年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人员,在待遇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今年的12月25日(含当天)前,到梧州市社保局医疗管理科申请报销(在医院已办理慢性病直接结算的除外),过期不再受理。

“2017年12月26日起,2018年度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也可以申请了。”梧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初次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人员,需凭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或病情介绍(须有治疗方案),以及相关检查报告单(以上资料必须由梧州市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出具且经医院的医保科审核盖章),到梧州市社保局医疗管理科办理申请手续。如果是申请延续2018年度待遇的人员,只需凭原领取的《梧州市城镇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须知(2017年版)》及最近半年开具的《疾病证明书》(须由梧州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具并经医院医保科审核盖章,治疗方案有变化的需同时注明治疗方案),在今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31日的工作日,到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市工人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桂东人民医院等其中一家医院,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与此同时,梧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由于年底办理报销人员较多,为避免拥挤现象,参保职工应合理安排办理时间,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编辑:黄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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