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祝琳)日前,我市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和生产企业,进一步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加快创建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做强做大。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梧州市扶持再生资源产业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再生资源产业优惠政策的扶持对象是在市本级(含三城区及园区)依法登记成立,且由其所成立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指定第三方成立的回收企业提供原材料的再生资源生产企业。如果由第三方成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其废料必须销售给梧州市再生资源生产企业。 我市将采取资金扶持的办法,根据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再生资源生产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程度,对再生资源生产企业进行财政扶持,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扩规升级、污染治理等。根据新预算法规定,财政扶持资金由当年预算安排,并按照“谁受益、谁奖励”原则,由市本级财政和企业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共同负担。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销售废料给梧州市本级的生产企业所缴纳税收的地方可用财力进行核算。 《实施方案》明确,享受扶持政策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环保产业相关要求,并且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同时,企业应按规定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会计业务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其经营情况,并做到及时足额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收。 据了解,目前我市再生资源产业主要集聚在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已初步构建再生铜、再生铝、再生塑料、再生不锈钢、再生锌、再制造六大产业链。今年1至11月,循环经济产业园完成工业总产值约385亿元,再生资源产业规模逐步壮大。业内人士认为,我市出台扶持再生资源产业的优惠政策,有利于激发企业的投资和生产积极性,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