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柳双)记者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2017年,我市各级安监部门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重点监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全年我市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为及时发现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强化源头治理,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检查已停产停业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成品、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批发商及零售店、利用民房制造和存储私炮等。在清明节、重阳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落实专人负责,实行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各县(市、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并依法惩处40家无证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利用民房制造、存储私炮的窝点12个;没收、销毁价值约18万元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作出行政罚款超过28000元。 梧州作为自治区烟花爆竹严控发展区,不再审批许可新建或扩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为促进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我市已经明确爆竹生产企业将全部退出生产领域,目前退市方案正在制定中。截至2016年末,我市共有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正常生产烟花爆竹企业八家。2017年,我市顺利完成岑溪市、藤县和龙圩区三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任务。在有序推进退市的同时,我市还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严防非法生产行为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关闭而反弹。 冬季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我市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力度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将设立专门的“打非”资金,由公安部门会同安监、工商、交通运输、质监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强退出、关闭企业生产厂区各工(库)房的监督检查,严惩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