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2017年12月28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派驻苍梧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此前,该检察室于2007、2011、2014年连续三届获此殊荣。
近年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派驻苍梧县看守所检察室始终坚持高标准定位,以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驻所检察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精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执法监督职责,促进文明、规范和科学监管。多年来,驻所检察室的业务考核排名均在全区、全市前列,对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实现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了苍梧县看守所连续41年安全无事故,再次刷新了全区监所最高安全记录。同时,该检察室也成为目前广西全区检察系统唯一连续四届获评一级规范的派驻监所检察室。 此外,该驻所检察室还积极做好案件办理工作,所办两件案件分别在2017年2月、3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和全国检察机关财产刑执行检察优秀案。 (林炎华 龙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