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蒙敏莹 通讯员 邓海波 陈晓聪)近日,梧州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以打击非法猎捕、收购、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专项检查行动,执法人员在万秀区河西防洪堤一家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的餐饮店,当场查获并暂扣活体鳄鱼、孔雀、滑鼠蛇等一批野生动物。

执法人员暂扣了涉事餐饮店的一批野生动物。邓海波 摄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1月11日,市林业局组织市森林公安局、市林政稽查支队、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城区各餐饮经营场所进行了联合突击检查。 行动中,联合执法检查组检查到万秀区河西防洪堤盐站段的一家餐饮店时,由于商家无法提供相应的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因此,执法人员对店内的3条活体鳄鱼、4只蓝孔雀、3条滑鼠蛇进行了暂扣,并将暂扣的陆生野生动物活体移送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接受救护。 据梧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产品制作、发布广告”。按照规定,需要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群众,应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先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