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赵洋 实习生 张顺英)两年前,梧州、深圳两地的三家公司在梧州市政府采购项目中“串标”,时隔一年半后被审计部门识破。近日,梧州市财政局查处了该起案件。 2015年,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梧州市建成区部分排污口截污工程酱料厂及原贺州经济干校对出直排口截污工程之污水处理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同年12月2日,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中标结果:梧州碧清源纳米膜技术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人民币543.6万元。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梧州市绿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安达机械有限公司参加了竞标。 表面看来,这起招投标活动并没有异常,但一年半后,梧州市审计部门从中发现了“猫腻”。 2017年5月28日,梧州市审计局从竞标文件、工商登记信息、社保缴纳信息等各类材料中发现,梧州市绿力节能环保科技公司在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授权委托人,自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社保缴交单位为梧州碧清源纳米膜公司;深圳市龙安达机械公司的授权委托人在梧州碧清源纳米膜公司担任监事职务。 换言之,三家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其实均为梧州碧清源纳米膜公司员工。 梧州市财政局认为,这三家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即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 考虑到梧州碧清源纳米膜公司初次违反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查清案件事实,梧州市财政局对梧州碧清源纳米膜公司处以2.72万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