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邓发浩 通讯员 孙静怡)1月30日,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梧州市2018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市内各部门和单位在春运期间紧密配合,合力解决春运面临的突出问题,努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同时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管制。 据了解,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实施方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将共同做好运输市场秩序与客运安全检查工作,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组客等违法行为。人社、流动人口、住建、工会等部门将加强行业指导,协同开展欠薪清理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开展爱心帮助务工人员返乡返城行动,协助铁路、道路运输单位做好农民工团体订票工作。 此外,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安全工作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在春运期间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道路桥隧、渡口、车船、场站安全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督促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加强运营车辆动态监控。 客车安全方面,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或接驳制度,交通、交警、治安、消防、卫计等部门将在这个时段,加强高速公路重点服务区的巡查执勤和安全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为保障铁路行车及高铁接触网安全,确保旅客出行顺畅,《实施方案》明确严禁在铁路3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铁路5000米范围内燃放孔明灯,苍海湖、玫瑰湖、梧州站、梧州南站广场等地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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