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1月31日,梧州检验检疫局对一批来自澳大利亚的葡萄酒签发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这是梧州口岸今年第一批进口的葡萄酒,共912箱总重8848公斤。 为做好该批葡萄酒的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梧州检验检疫局主动对接进口商及其报检代理商,提前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咨询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检验检疫标准,认真开展查验、抽样、进口食品标签审核、实验室检测、进口食品合格评定,确保进境葡萄酒的质量安全。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质检总局的《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进口食品都必须标示中文标签。标签的内容须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国家标准,即必须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在中国国内的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等必备内容,部分产品还要求标示质量(品质)等级、批号、食用方法等。(梁斯雅 彭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