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陈可夫 通讯员 吴建坤)近日,我市向西江投放32万尾草鱼、鳙鱼鱼苗。这是我市连续第十年大规模向江河放流鱼苗。 开展增殖放流,可有效增加天然水生生物资源量,改善生物群落结构,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同时提高水域生产力,确保江河“年年有鱼”。据监测,经过近年来持续增殖放流,珠江流域生态效益正在逐步显现。长期以来,珠江水产研究所渔业资源生态研究室主任李新辉一直对珠江流域增殖放流情况进行跟踪观察与评估。他介绍,珠江流域的鱼类日均捕捞量为150至160吨。通过实施禁渔期制度和开展增殖放流,每年有近2000吨鱼类得以休养生息,可繁衍出约2000亿尾鱼苗,数量相当可观。 不过,有关水生态和渔业专家解释,增殖放流不同于民间的放生行为,投放的数量和品种结构都要有科学的依据,因而农业部专门出台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无序的水生物放生行为,不仅无助于资源和水生态保护,还容易引来外来物种,会排挤原生的有益种类,降低物种多样性,导致生态失衡或引发病害,危害其他生物。目前,我市放流的水生生物物种主要为草、青、鳙、鲢“四大家鱼”。 今年,我市深入实施河长制,其中一项重要制度就是要求各地将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列入村规民约,在全流域营造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氛围。同时,农业部门也鼓励涉水工程业主、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在禁渔期间向江河投放相关法规准许的鱼苗,共同维护河流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