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3月9日,苍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江金(正处级)涉嫌受贿案。
该案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江金利用其担任岑溪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生意经营、职务调整、工作开展等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多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江金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黄常君 梁家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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