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3月19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城东法庭审理了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经办案法官上门耐心调解,最终矛盾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主动将原告主张的房屋渗水处修复完毕,并当场支付了案件受理费。 原告徐老太与被告欧老太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两家人平日相处还算融洽。直至2016年,原告徐老太发现其房间渗水,认为是楼上住户欧老太一家造成的,故双方产生矛盾。经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徐老太于今年2月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欧老太修复房屋渗水处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后认为,双方既为邻里,渗水亦不是大事,应当能够促成双方和解,于是决定上门开展调解工作。2月24日,主办法官一抵达现场,徐老太和欧老太便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原来,被告欧老太的家人在此前不小心将水洒了,原告徐老太于是认为是被告倒水导致房间渗漏。而被告欧老太认为是房子老旧才会出现渗漏现象。双方各持己见,并要求对渗水原因进行鉴定。 见状,主办法官劝道,对房屋渗水原因进行鉴定的费用可能需要上万元,而对房屋渗水处进行修复仅需几百元,一向和睦相处的邻居不应该为了渗水小事伤了和气。主办法官一边安抚双方的情绪,一边耐心调解。最后,被告欧老太表示愿意对原告徐老太的房屋渗水处进行修复。 (唐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