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陈可夫 通讯员 钟纯)近日,市禁渔联合执法队破获今年珠江禁渔期首起非法电鱼案件,并按照有关程序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非法电鱼嫌疑人方某交代,3月31日19时许,他携带一套电鱼工具,从国龙大酒店对出河堤往上游徒步沿江电鱼,捕获鲮鱼、赤眼鳟等鱼类约2.5公斤。当晚,执法人员在西江大桥汊河桥下游约500米处巡查时,将正在电鱼的方某抓获。经初步审讯,方某知晓现在正处于禁渔期。 市禁渔联合执法队负责人表示,在禁渔期、禁渔水域内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可能导致非法捕捞水域鱼类死亡或丧失繁殖能力,对水生物资源造成破坏。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水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