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蒙敏莹 通讯员 陈勇佳)禁渔期的实施,是对珠江生物资源的养护,对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珠江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作用。然而就在4月1日,在禁渔期实施一个月的时候,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在国龙大酒店对出浔江河段,发现了一起非法电鱼行为。目前,有关部门已对涉案男子进行控制,并对该案件开展进一步调查。
据梧州市渔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31日19时许,渔政执法人员正在珠江流域梧州河段进行巡查,在途经国龙大酒店对出河段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河边实施非法电鱼行为。 随即,执法人员立即通过岸上与水面相结合的形式,对从事非法电鱼活动的男子予以制止和控制,并在现场查获了一套背式电鱼捕捞工具,以及包括鲮鱼、红眼鳟等约2.5公斤渔获。 据了解,3月1日至6月30日是珠江禁渔期,是渔业资源休养生息的关键期。根据相关法律,在禁渔期从事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的,涉事者将承担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被移交至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