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陈可夫 通讯员 叶吉玲)4月5日上午10时,市森林公安局龙圩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大坡镇松柏村榴村组羌埇林区内有火情,于是立即组织当地森林联防工作队员与在场群众一起疏散林区周边人员,封锁现场实施扑火。 据介绍,由于部分扫墓拜祭的村民不听劝告,私自携带易燃物品进山,在用火时不慎引燃附近的枯木。当民警赶到现场时,火势已经开始向四周蔓延,经过持续近一个小时的扑救,大火被扑灭。为避免地下火复燃,民警和当地村民在现场蹲守至中午才撤离。所幸本次山火没有造成森林火灾和经济损失。 市森林公安局向市民呼吁,在清明节期间,林区风力较大、天干物燥,一旦有火灾,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希望大家使用鲜花祭祖,不要把香蜡纸烛带入林区,更不要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