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卡山烈士陵园,姜亚木烈士长眠于此。 姜亚木(1957—1981),广西苍梧县(今属龙圩区)林水镇思念村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某部五连副班长,1979年3月入伍。1981年5月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牺牲。 姜亚木出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父亲姜炳超是老共产党员、村干部,一贯对子女要求严格。姜亚木从小就受到热爱劳动、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的教育,养成了谦让、勤俭、吃苦耐劳、乐于助人的品格。姜亚木8岁入学读书,1975年7月在苍梧中学高中毕业。在校读书期间,他学习用功,各科成绩均优;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要求进步,是班里的“三好”学生。 高中毕业后,姜亚木回乡参加人民公社集体生产劳动。在劳动中,他积极肯干,舍得出大力、流大汗,哪里工作难,就去哪里做。他关心集体利益,大公无私,办事坚持原则。 1979年3月,姜亚木应征入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部队两年多的时间里,他关心政治,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军事训练中,他积极钻研军事技术,苦练杀敌本领。对连队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从不讲价钱,积极主动去完成。他多次受到上级嘉奖。入伍第二年,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被任命为副班长。 1979年2月对越自卫还击战后,越南当局仍不甘心他们的失败,变本加厉地对我云南、广西边境继续进行武装挑衅。为了保卫祖国领土,1981年5月,姜亚木所在部队奉命进入了边境法卡山前线。临出征前,他给父亲的信中说:“建设边疆,保卫边疆是我的神圣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当祖国需要我做黄继光的时候,我就用胸膛顶住敌人的枪口。” 5月15日晚,越军把数千发炮弹倾泻在我法卡山阵地上。16日凌晨2时,越军步兵向我法卡山阵地发起进攻。姜亚木带领五班战土端着冲锋枪从坑道里冲出,与越军作战。姜亚木的左手被越军的子弹打伤了,但仍坚持战斗不下火线。战友们看到鲜血染红了姜亚木的左手,即把他拉下坑道。16日早晨,不甘心惨败的越军,以一个团的兵力再次向我法卡山阵地进攻。这时五班班长已牺牲,作为副班长的姜亚木,不顾左手受伤,毫不犹豫地带领五班战士冲出坑道,刚冲到坑道口,越军7颗无情的子弹射向了姜亚木的胸口。姜亚木光荣牺牲,时年24岁。 为表彰姜亚木烈士的英雄事迹,战后,部队上级党委给他追记了三等功。 (图文均据《梧州烈士》一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