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德:登法律之堂奥 造道德之高峰
2019-07-04 09:23

他,鼻梁上永远都架着那副被磨得发光的黑框眼镜,身上穿的永远都是朴实无华的衣服,脸上挂着的永远是慈父一般的笑容,而大家对他的第一印象,永远都不外乎瘦瘦小小、其貌不扬。但经过长期的相处,才知道这瘦小的身躯中蕴含着用不完的工作激情和活力,才知道他单薄的肩膀上所负荷的如山的重担和压力,才知道他的微笑是源于他那像海一样宽广的胸襟。他,就是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科科长陈文德。

陈文德生长在一个党员家庭,父亲早年参加过革命。在他咿呀学语的时候,父母开始教他唱《东方红》、《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洪湖水浪打浪》这类的革命歌曲,给他讲董存瑞、邱少云、雷锋等烈士的故事。从小他的心底就埋下了爱祖国、懂感恩、知荣辱的种子,这颗种子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岁月的推移,破土发芽,茁壮成长。

陈文德

“我的家乡养育我长大,我想回去支援家乡的建设”

1990年夏天,陈文德以优异的成绩从广西大学毕业,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在那个高中文凭已经是金文凭的年代,一个法学学士是各单位争抢的香饽饽。他的同学大都进了南宁的机关单位,或者广州的机关单位,而只有他拒绝了在外人看来待遇优渥、发展前景好的单位抛出的橄榄枝,也放弃了免试直升研究生的机会,毅然决然地回到了生养自己的家乡——梧州市,支援家乡的建设。当他收拾行囊回到家中的时候,他这样对自己的父母说:“我生于梧州,长于梧州,现在我长大了,希望能够反哺家乡,为家乡的建设添砖加瓦。我是学法学的,我想通过运用法律,来维护梧州的安定。”

他是如是说,也是如是做的。1990年,他进入原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工作,先后在刑事检察科、起诉科、侦查监督科等部门历练。1996年10月任刑事检查科副科长,1999年7月任起诉科科长,成为当时梧州市检察系统最年轻的科级干部。2008年4月调任到反渎职侵权局工作,2012年11月又回到公诉科,至今仍奋战在公诉的最前线。这期间,他有过许多离开梧州,到更好的地方发展的机会,但他都一一回绝了。

从检28年,他每天都奋战在办案的最前线,基本零公休;从检28年,他每天都以最饱满的斗志去迎接每一个案件的挑战,总是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从检28年,他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所经手的案子无一撤回起诉、无一被判无罪,真正做到了把每一个案子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考验的铁案;从检28年,他始终不忘初心,为维护梧州的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燃烧自己,贡献力量。

“人少不要紧,只要有决心有信心,一定能攻坚克难”

2012年,原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只有陈文德和一名临近退休的干警一共两个人。陈文德身兼数职,既是部门负责人,又是部门内勤,还是办案主力。在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他没有丝毫的懈怠和气馁,当时他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人定胜天,我们有决心、有能力、有信心,一定能实现渎职案件零的突破!”

2012年2月至4月,陈文德带领反渎局主动与反贪局沟通协作,共同查处了一起在发放粮食直补资金过程中发生的渎职犯罪案件,成功侦破原梧州市夏郢粮食管理所所长罗某某滥用职权、贪污案。陈文德没有就此止步,他以该案为突破口,顺藤摸瓜,进一步深挖出夏郢镇粮管所上级行政主管单位——梧州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李某某、工会主席吴某某滥用职权案。仅2012年一年,只有两个人的反渎局就立案查处了渎职案件3件3人(重大案件2件2人),所立案件均在当年作出生效判决。立案数、起诉数、判决数均创历史新高。其中罗某某滥用职权、贪污案还获评2012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优质案件。

陈文德还以罗某某滥用职权、贪污案牵出窝串案,深挖出贪污罪共犯黎某某、陈某某(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五年),滥用职权罪共犯李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吴某某(已判决),犯受贿罪的梁某某、黎某某(两人收受罗某某以粮所名义行贿的3万元,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在查处李某某滥用职权案的过程中,又深挖出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钟某某(正科级,已判决)以及梧州市劳动局的陆某某(副处级,已判决)贪污李某某等人以单位名义返还该局的回扣款的贪污犯罪,并依法将与李某某滥用职权案共犯的陈某甲滥用职权犯罪(已判决)线索移交有管辖权的其它检察院。

陈文德(左一)

“我是科长,我就应该身先垂范”

2013年11月行政区域调整后,成立新的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受理案件数量激增,而干警数量同比大幅下降。作为公诉科科长,陈文德身先垂范,主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其办理了丁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期货案,涉案群众三千余人,涉及省份近三十个,案卷多达128册;办理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类犯罪案件29件83人,协助公安机关追缴赃款共计6000多万元并已没收上缴国库;办理了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3件13人,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让利益输送无处遁形,让权钱交易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2013年11月至2017年底,陈文德共单独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20多件,每年的办案数量远超公诉科干警人均办案数量,难度远超公诉科其他干警办案难度,同时他还对公诉科的所有案件进行把关,作为公诉的最后一道防线,严防案件出现程序性和实体性的问题。2014年,陈文德的父亲突发脑中风,住院治疗了2个多月。但他从未因父亲的病情请过一天的假,耽误过一天的工作。每天他都准时上班,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出现在办公室、看守所和法庭,以公正、审慎、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件案件。晚上他回到父亲的病榻前,贴身照料父亲,为父亲守夜。父亲出院后瘫痪在床,白天由他家人照料,晚上则由他全力照料。领导和同事们都劝他该请个假好好休息,不要为了办案和照顾家人而拖累了自己的身体,他微笑着摇摇头说:“没事的,我能兼顾好。我是科长,一定要给我们公诉科的干警做个既精通业务又能兼顾家庭的榜样。”

24年的刑检工作,把陈文德锻炼成一个业务能力精湛的办案能手,但他从不因办案经验丰富而骄傲。因为他清醒地意识到,时代正在迅速发展变化,法律知识更迭迅速日新月异,熟练掌握和运用好法律和司法解释,增强自身的办案能力和办案素养,努力使自己真正成为行家里手,是新形势下每一个优秀的公诉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他把不断学习当成一种工作责任来抓,更当成一种兴趣爱好和一种精神追求去培养。大学毕业28年,他没有一天放弃过对法律知识的钻研。他利用空余的琐碎时间,研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阅读法学理论、检察业务书籍,在知识的海洋中汲取养分,把知识与实践结合在一起,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学理论素养和检察业务能力,强化了自己发现问题能力、研究问题能力、案例运用能力、说理论证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在陈文德的言传身教下,公诉科的干警们都纷纷以其为榜样,走上了重视学习、热爱学习、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公诉科经常开展各类自学班,一起研读和学习最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经常开展案件评析会,一起总结过去的成功经验和查找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和研讨,陈文德带领公诉科干警们一起成长、一起进步,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公诉队伍,涌现了许多办案能手,切实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陈文德(左)

“把荣誉留在昨天,让我们撸起袖子加油干”

从检28年,陈文德在办案中始终保持廉洁奉公的共产党员本色,大声对贪污腐败说“不”。2014年12月1日上午,他从梧州市看守所审讯回来的路上,遇到了某省某市公安局的一位民警,该民警以要到梧州市公安局办事为由请求搭乘陈文德所驾驶的车辆去到市区。在车上,该民警得知陈文德是万秀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人员后,主动提及其舅舅张某某因涉嫌传销犯罪被梧州市公安局抓获,该案已移送万秀区检察院审查。该民警下车后对陈文德称放了一个装有现金的信封在车上送给他。陈文德果断拒绝,但该民警说完转身便走。陈文德连信封都没有打开,直接驱车回到单位,将信封交给纪检组,并告知了整件事情的经过。作为公诉科科长,他遇到的这类诱惑真的太多太多了,但他从来没有因为金钱的利诱而放弃了对公正司法的信念和理想,从来没有因为妻子下岗,全家的生活重担都压在他一个人的肩膀上而徇私枉法,他经受住了形形色色的诱惑和各种糖衣炮弹的攻击,展现了一个具有24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和廉洁自律。

从检28年,陈文德以踏实进取的工作态度和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赢得了领导、同事的交口称赞,也取得了许多荣誉:2006 年6月,其获评2005年梧州市政法工作先进工作者;2006年6月,其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授予全区检察机关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先进个人;2010年8月,其被原中共梧州市蝶山区委员会和原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2012年12月,其被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06年、2007年、2008年、2014年其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等次……掌声、赞誉并没有让他沾沾自喜,他总是告诫自己,成绩是一时的,而案件的质量是一世的,运用法律来维护梧州的安定是他的初心,而追求司法公正,用自己的行动去捍卫司法公正才是他的毕生追求。“未来的路还要很长,我们不能沉湎于过去微不足道的荣誉,作为一个检察干警,必须知道100-1=0的道理。作为法律人,我要把每一件案子都办成铁案,这才是我为之不懈奋斗的荣誉!”

陈文德(右一)

(图文据廉洁梧州公众号)

编辑:欧蕾蕾

梧州零距离客户端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留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