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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库被拍卖 业主停车犯了难
司法部门:新的所有人不能擅自改变原规划用途
2020-11-23 13:04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记者 吴小华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吴小华)近日,有市民向本报报料称,位于长洲区新兴二路50-4号的京梧庭园小区一层车库,因被开发商出售和法院拍卖,该小区业主即将面临没有地方停车的问题,他们希望有关部可以协调解决。

11月20日上午,记者在京梧庭园小区看到,停满电动车和摩托车的一层停车库门口处,张贴有龙圩区法院依法对京梧庭园12-18号7个商铺拍卖的公告,以及京梧庭园小区业委会张贴的《关于保留地乘车户用途的告知书》。

据小区业主介绍,在2018年,开发商把原属于小区的两个一层车库当作铺位进行出售,目前用作咖啡馆和艾灸馆经营。因为当时小区内还有一些因没有出售而被闲置的一层商铺,业主就把车停在了这些商铺内,所以对开发商的行为没有太多的异议。今年11月,由于开发商牵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龙圩区法院依法对被小区业主当作停车库的7个闲置商铺进行拍卖。业主卢先生说:“法院要求我们业主在11月27日前要把停在闲置商铺的车全部开走,这将导致100多户的业面临没有地方停车的难题。”

对于此事,京梧庭园所属的恒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积极引导小区业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小区车库所有者变更车库用途的问题。

20日下午,记者致电长洲区司法局。该局的黄律师表示,由于当时恒祥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提供的材料不足,无法判定之前京梧庭园开发商将闲置商铺规划为停车库的行为,是否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开发商出售的两个商铺所处的位置是小区的车库,即使更换了所有人,但没有经过小区业主的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所有人是不能随意改变车库用途的。

编辑:钟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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