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了医保费却不能享受待遇? 市医保局:提供参保人信息核实情况后可开通
2022-01-17 16:02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记者 甘沁雨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甘沁雨)去年12月份缴纳了2022年医保费用,今年在使用医保就医时系统上却显示没有缴纳纪录,因而享受不到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近日,陆续有市民向本报反映上述问题,希望尽快得到解决。

1月11日,我市70岁的退休市民何先生联系本报报料热线反映,他在1月7日时因病到市红十字会医院就医,在缴费时想刷社保卡结算,但医院的收费员却跟何先生说,他并没有缴费,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何先生纳闷道:“我明明去年12月就缴纳了医保费,怎么会使用不了呢?”同日,家住枣冲小区的梁女士在医院帮她母亲结算医疗费的时候,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梁女士说:“没有医保报销,看病就要花费更多的钱。”

就此情况,1月12日,记者采访市医保局参保管理科有关人士了解到,从去年12月12日起,我市统一使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开展医保服务工作,在接入国家医保系统后,市医保局和市税务局对去年12月份征收的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延期到今年1月份,因此造成费用延迟到账,待保险费到账后社保卡的医保功能就可以正常使用。该科室工作人员黄婕介绍,相关情况说明的通知已张贴到医院告知参保人,如果参保人发现社保卡医保功能不能使用,可以向医保部门提供参保人的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然后由工作人员在系统上面查询,并与税务部门对接,系统显示参保人已于去年12月份缴费的,工作人员会为其开通医保待遇。

编辑:陈虹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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