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组部通报了换届中相关行贿受贿行为人员处理情况。笔者不禁为此叫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不可松懈,阳光选拔任用干部要进行到底。
一些地方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特别是临近换届选举之际,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利欲熏心,不择手段、投机钻营,动用各种手段拉票,请客送礼,拉关系,导致“跑官”、“买官”、“卖官”不良现象出现,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必须严加整治,大刹这种风气,不能任之蔓延。只有这样才会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根本要求,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必须高度重视群众的监督效力。因此,一方面要在加强干部监督方面下工夫,着力扩大群众监督渠道,加大选拔任用干部群众满意度所占的分量,以群众为基础,强化群众评议,让那些抱有不良动机,“跑官”、“买官”、“卖官”的人原形毕露。另一方面要长期坚持贯彻执行“四项监督”机制,并大力宣传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组织部门要坚决把阳光选拔任用干部进行到底,做到信息公开、表达顺畅,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意见表达机制健全,打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